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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等20个单位首批设立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7-01-13 16:38点击:

关于批准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等20个单位
首批设立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经专家评议,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批准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等20个单位(见附件)首批设立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全面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区县、本行业、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有关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督促首批设立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分解目标,承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培训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本区县、本行业、本单位所属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宣传培训等多方面提供支持,推动所属继续教育基地完成好各项培养培训任务。
三、获准首批设立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市人力社保局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统一授牌。各基地要充分依托本单位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场所条件和硬件设施;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需要和本单位教学资源特点,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建设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教材课件开发、数据库开发、课题研究等工作,逐步形成自身的培训优势和培训特色。
(二)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市人力社保局将按照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为首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分解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及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目标。各基地要按照年度分解目标,制定年度培养培训计划,承办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以及本区县、本行业其他人才培训项目,提供教学平台和培训资源,积极争取我市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充分发挥培训功能。鼓励基地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任务基础上,主动为社会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服务。
(四)严格加强基地管理。要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化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提高基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主动接受上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监督。
(五)探索创新培养模式。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权威研究机构和领头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引入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经验和业务骨干,充实自身的培训资源,促进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应用推广;有条件的基地要积极开发远程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有关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加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供平台和依托,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情况和培训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根据检查、抽查结果作为保留或取消继续教育基地资格的依据。
 
联 系 人: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杨杙
联系电话:23116958  传真:23398970
电子邮箱:zhuanjichu@163.com
附件:天津市首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13年 月  日
附件
天津市首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2、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
 3、天津市会计学会
4、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5、天津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6、天津市企业联合会
7、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8、天津市规划局教育培训中心
9、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
10、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11、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
12、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14、天津港职工培训中心
15、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16、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7、南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8、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9、天津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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