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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5-31 14:58点击: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青年人才踊跃参加,确保本年度培养计划顺利完成。各项活动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杨妤

联系电话:022-83218136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战略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有效发挥人才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全面落实“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聚焦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等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需求,聚焦发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创新创业载体的需求,聚焦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等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需求,采取“整体安排、分类实施、按需选学”的人才自主培养模式,以更新前沿科技知识、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激发我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对象

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我市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一流企业、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我市曾入选“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和“项目+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博士后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高层次人才。

三、计划安排

本年度培养计划包括专题研修项目、访问学者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实践培养项目等4个方面,培养对象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参加。

(一)专题研修项目

1.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牵引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北京研发、天津转化”实现路径,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等方面内容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5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5天左右。

实施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重点产业、战略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围绕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6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成都基地举办,5天左右。

实施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9月在清华大学举办,5天左右。

实施单位:清华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4.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科学家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提升文化自信、历史自信等方面内容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7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6天左右。

实施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5.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验,在城市更新、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运用数字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11月在浙江大学举办,5天左右。

实施单位:浙江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6.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专题研修班

主要内容:聚焦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培育、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研学。

时间地点:拟于8月在北京大学举办,5天左右。

实施单位:北京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以上培养计划的专题研修班,均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根据人才和重点单位需求、报名情况,酌情举办3-6期,由国内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协同实施。另外,依托我市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安排10次左右制造业、数字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人才培养课程,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加。

(二)访问学者项目

主要内容: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人才与清华大学开展项目合作研究,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与合作导师联合申报国家和我市的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发挥清华大学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提高我市人才的项目开发和创新实践水平。

时间地点:拟于4月申报,录取为访问学者的,将全脱产在清华大学从事科研工作1学年,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实施单位:清华大学、市人社局。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主要内容:组织人才参加全国新医科与生物医药博士后海河学术交流活动、天开大讲堂等活动,促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提高政治引领,激励创新意识,开阔学术思维,营造学术氛围。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四)实践培养项目

主要内容:发挥我市高层次人才专业优势,组织高层次人才成立“十项行动”专家服务团,聚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依托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服务团等项目,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水平、培养为民情怀。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和人才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将其作为本区域、本系统和本单位人才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把人才培养工作抓好抓实。

(二)协同推进。市人社局负责培养计划各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培养计划的宣传和推动,督促人才所在单位积极派员参加;人才所在单位负责落实人才参加培养计划所需经费,积极为人才参加培养计划提供便利,帮助其按期完成各项培养(建设)计划目标,其中,“131”人才和团队及“项目+团队”参加培养计划所需的培训费、进修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已划拨到各单位的人才(团队)培养(建设)资助经费中列支;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各项培养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计划,加强学员管理,落实师资、场地、技术、生活等保障。参加培养项目人才所获学时可计入本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职称晋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131”人才和团队参加培养计划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团队和人才要根据自身需求积极报名参加各项培养计划活动,第六批“131”团队成员原则上要参加3项左右专题研修项目。

(三)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师资及培训、宣传等内容审查工作,按要求严格履行备案手续。报名参加培养的人员要服从实施单位管理,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培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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