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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 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1-04-28 17:23点击: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服务,现就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单位注册
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员工有申报评审职称需求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可持有效证件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注册,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中建立单位账户。在职称系统中原有单位账号的不需注册。
二、个人申报
(一)登陆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在职称申报专栏中,点击《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查阅职称申报条件、申报要件等信息,根据本人实际工作,确定拟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
(二)登陆职称系统。方式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登录网址:http://hrss.tj.gov.cn)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图标进入;方式二:登录网址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进入。
(三)注册账户。职称系统首页可下载“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用户说明书”,请按照说明书中的个人用户部分进行操作。
(四)在线填报。在职称系统主界面,按照基本信息、学历信息、资历信息、社会团体任职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业绩成果情况、论文情况、著作情况、专利情况、获奖情况、考核情况等各子集提示,逐项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填报后,保存并提交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直接提交“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自由职业者)”。
三、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在职称系统中审核申报人材料,主要核实填报的业绩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夸大业绩、冒用他人业绩等虚假情况。核实无误的,提交“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非公经济组织)”。
四、档案比对
申报人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职称系统生成)报送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档案信息比对。比对无误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栏中加盖公章。
五、审核公示
中天人力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人材料。核实无误的,在职称系统中确认通过。同时,将申报人情况予以公示。
六、报送材料
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查阅到中天人力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至中天人力中心职称受理窗口,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收件人:职称申报评审;联系电话:23269010;并注明:当场验收)。全部纸质材料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正反面打印);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在职称系统生成,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份数提前与中天人力中心确定);
(三)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自2019年起,居民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业绩考绩卡片、《职称申报人审核表》、《存档人员档案信息核对情况报告》不需再提供。
七、评审发证
对申报人公示无异议的,中天人力中心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分类,分别报送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后,评审结果在职称系统中公布。申报人可登陆职称系统自助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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