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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天津市规划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6-03-04 16:03点击:

各区县人才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天津市城市规划及相关行业重点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市规划局联合颁发的《天津市城市规划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市规划局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市规划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于3月至6月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现就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天津市城市规划、测绘专业领域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天津市规划局系统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勘察专业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天津市建筑设计、勘察及其相关领域内有参训愿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讲解专业领域的最新动态、最新理念、知识和最新技术运用。由驻津重点高校专家、教授主讲。
(二)讲解“互联网+”、“大数据”概念知识和在专业领域的应用。由天津市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筹备小组负责人主讲。
(三)介绍“一带一路”战略、“五大”经济发展理念和天津自贸区建设情况。由天津市委党校领导及专家主讲。
(四)解读专业领域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由市规划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或重点项目单位负责人主讲。
(五)讲解论文撰写要求及培训考试。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走读形式,结合专题讲座、交流答疑、考试和课后作业、个人撰写学习体会或论文等方法进行,完成32学时。
四、培训讲座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
1、城市规划类
第一期:3月19日至3月20日
第二期:3月26日至3月27日
第三期:4月9日至4月10日
2、建筑设计类
第一期:4月16日至4月17日
第二期:4月23日至4月24日
第三期:5月5日至5月6日
3、测绘类
第一期:5月12日至5月13日
第二期:5月19日至5月20日
第三期:5月26日至5月27日
4、勘察类
第一期:6月16日至6月17日
第二期:6月23日至6月24日
(二)培训讲座地点: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南开区迎水道1号与水上西路交口)。
五、培训费用
按我市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自身拓展眼界思维、更新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推动工作,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积极参加。各单位要调整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培训班次,按照各期侧重方向分配每期参训人员,请于3月3日前将《集中培训预报名表》发送至jxjybaoming@163.com邮箱中。(报名表模板在peixunban@126.com公共邮箱中下载,密码guihua)。
(三)学时管理。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期培训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与个人体会相结合,达到合格条件的按照32学时开具学时证明。按照有关规定,于年底前由我中心向市人社局报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课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是职称资格申报的重要条件,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时登记
 
 
2016年2月18日
 
 
联系人:李元钊  83522165(兼传真)
158224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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